【 在 squirrel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酒店在什么情况什么范围内可以自行调整价格,这个显然有相关法条规定,并非毫无限制,合规即可。
: 倒是是否可以发个命令规定酒店价格,这个是否有参考法条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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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是直接规定了酒店价格,而是规定了涨价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按照哄抬价格行为进行处罚。
其次淄博发的《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列出了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涨价幅度界定问题的意见》(鲁价调发〔2005〕65号),其中有一条是“以下几种情形可报请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提价或涨价幅度:(二)旅游黄金周和重要节假日、节庆日期间,需对部分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和服务以及重要旅游风景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适度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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