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中国警察可对巴厘岛情侣死亡事件行使侦察权么?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显然不能,这叫治外法权,但是如果有需要,印尼方可以邀请中国警方联合办案。
不要抬出“治外法权”这种国人敏感的词,其实中国想管是有法律依据的,就是普遍管辖,外国人在外国侵犯了中国的权益(杀了中国人),依照普遍管辖原则中国是有管辖权的,当然这需要国家实力支撑和强硬的态度,中国实力有余,强硬还不足。这种事美国干得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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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 在 JulyClyde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那个中国人是犯罪嫌疑人,中国是有理论上的管辖权的
: 但这个案子里,中国人是被害人,中国是无权管理的
: 而且就算是嫌疑人,中国的管辖权也仅仅是理论上的,毕竟不能去别人的地盘执法
你查下普遍管辖的定义就知道这种事如果用普遍管辖,中国理论上是可以管的。当然,这需要国家实力和国家态度,目前中国还不打算出这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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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对这类犯罪行使管辖权的对象,主要是指在我国领域外犯了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而进入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我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条件:第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犯罪,对没有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犯罪,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第二,必须是在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如果我国对条约中的某些规定声明保留,我国对此就不承担义务,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凡是没有声明保留的规定,都属于我国所承担的义务范围。本条所说的刑事管辖权,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有依法行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权利。
百度百科就有普遍管辖的详细解释。不要自己到处乱查。理论上国家是能管的,实际上好像还没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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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的管辖权更多的是指外国人犯罪。至于域外执法,无论双方签了什么样的协议和条约,肯定是具体案件相互协商,才能共同执法,没有说什么我国有权利不和你协商直接去你的国土上执法的。具体到这个要么是个自杀事件,要么是个一般刑事案件,根本没有什么联合侦办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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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v-@vivo V2227A
你要明白基本概念,什么是管辖,什么是属人、属地管辖,什么是普遍管辖,有管辖权是第一步,可以管。至于是不是真要管,如何管,那是后面的事,现实中大部分国家这种情况都不太能管,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也有很长路要走,毕竟涉及国家主权。
以后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逐步扩大,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比如非洲开矿工人被杀了,或者哪里又有排华事件了,最终我国肯定会管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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