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是一个什么样的法人单位?
我觉得一个酒店如果对于曾经在这家酒店里pc的人终身拒绝服务,没啥问题啊
你觉得明显不行么?
看起来好像你觉得这个明显不行,然后用来对比说明游客这个也不行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游客投喂一次苹果,改正,承认错误,
: 终身进入,这就处罚过重了。
: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酒店PC,PC这一行为不文明程度已经极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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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i1 FROM 211.1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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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体制内的单位做出的所有处罚都叫行政处罚
一个事业单位制定上班要打卡,结果员工上班没打卡,被罚了100块钱,这不叫行政处罚,只是单位管理制度而已
一个图书馆对外营业,有人进来抽烟被列入黑名单,也没问题,这是这家图书馆的管理制度
你所说的孩子违反校规而被禁止入内的例子,作为对比反驳,是无效的
在高中及大学,是没问题的
小学和初中则涉及受教育权的问题,不能直接开除,只能劝退或者转到其他学校
而中国并没有“必须保证每个人都能参观到大熊猫权”的说法
全国大学每年开除一堆学生,依据校规(常见的比如挂科过多),这也不叫行政处罚
你往行政处罚上扯没用的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查查中国的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里面,
: 有没有“终身禁止某某人进入某某场所”这一条,
: 好比:你的孩子不遵守学校规则一次,就终身禁止你的孩子进入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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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i1 FROM 211.145.70.*
FROM 211.145.70.*
法院说谢谢你看得起我,这么点屁事下次别看得起我了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公民的权利的限制、制裁,
: 尤其涉及终身的,
: 不应该由一个卖门票的单位简单的做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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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8.44.*
还喜欢的善意?
qj犯以后都说自己是喜欢、善意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要看游客是出于喜欢的善意,还是出于厌恶的恶意,以及对动物的具体影响程度,以及事后弥补、改正等方面综合考虑。就好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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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34.32.*
民法的第一原则是“意思自治”
法院只是救济手段
被禁止的人当然有权去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是“不告不理”
只有触犯刑法的,法院才会强制介入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和你的公司有纠纷,公司与客户有纠纷,
: 全部可以让法院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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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8.137.*
大熊猫是珍贵动物
野生的不到2000,能不罚重点?
自古刑乱国用重典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游客投喂一次苹果,改正,承认错误,
: 终身进入,这就处罚过重了。
: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酒店PC,PC这一行为不文明程度已经极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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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4.8
是不知道做的还是明知做的?这个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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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7.31.*
一般都会有禁止投喂的标志的
【 在 ccsmth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知道做的还是明知做的?这个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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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4.8
那你确确实实纯属吃饱了撑得+脑积水
爱怎么建议就怎么建议去吧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
但我支持你出现不文明行为一次,就被终身禁止某某权利,
比如你在高铁上抽烟一次,终身禁止你买票
你在街上吐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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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大熊猫宝新就是吃了游客投喂的食物肠梗阻死了,才一岁多,特别懂事可爱的熊猫幼崽。大熊猫吃竹子的,跟我们人类的肠道完全不一样,有的游客给扔可乐、辣条,大熊猫吃了基本都会出事,这种处罚一点不重,没让惩罚刑事责任已经很宽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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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