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是内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离境凭证,不是香港入境凭证
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是由你老家公安机关签发的,只在中国大陆境内有效,目的是证明你在中国大陆境内是良民,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准予离开中国大陆
签证是由入境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香港特区政府在内地各大城市都有办事处,但并不负责颁发签注,为啥?
因为你的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都是内地公安机关的公文,和香港没有一毛钱关系,它本质上相当于一封介绍信,发信人是你户籍地公安局,收信人是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分局,内容是兹证明我辖区居民 梅德因拆娜 生于XXXX年X月X日,现需前往境外旅行,请予以配合放行,特此来函。
它是内地公安机关之间的公文,而不是内地公安机关开给香港特区政府的公文,明白没?
换句话说,你有没有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和你能否入境香港,没有一毛钱关系,它只代表你能离开内地。离开内地和进入香港是两码事,前者成立不代表后者成立,反过来后者成立也不代表前者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你持有有效期内合法的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代表你可以通过深圳罗湖边检,走上罗湖桥,但不代表香港那边的关口有义务放你进来,理论上讲香港阿瑟怀疑你贩毒,完全可以拒绝你入境,不论你是否有通行证和签注
反过来,你没有通行证和签注,只要是合法良民,照样可以入境香港。你在深圳边检用通行证和签注离开深圳公安局的关口后,走到罗湖桥中央,你完全可以当场把你的通行证撕掉,丢进深圳河,没人会阻止你。撕完以后,你再从怀里掏出你的中国大陆护照,凭护照可以在香港边检办理入境手续,获得7天停留期,香港边检根本不会管你有没有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也不管你之前离开深圳的时候拿的是护照还是通行证,护照上有没有盖中国大陆的离境章,这些香港方面根本不管,两个关口的电脑彼此是不联网的,是完全独立的两个进程
港澳通行证不是香港特区政府颁发的,签注也不是,通行证和签注在香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它只是内地公安系统内部的公文。
【 在 madeinch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实就是大部分国家都是可以免签进入可以停留一个月以上。 大陆国民需要签注而且最多待七天。 至于背后的原因以及合不合理这就是每个人自己理解了。没必要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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