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只存在于一种情况,即内地入境然后原路返回内地,这种情况属于违规
如果本来就是从国外入境,那就不存在DT,因为先决条件就不存在,不是从内地出发的,无论下一步去哪里都不会DT
从国外入境香港,下一步行程无非三种情况,第一,回内地,第二,返回国外,第三,前往另一个国外
这三种情况都是合法的过境,凭借中国护照过境香港,无须担心DT
DT全称是double trip 言下之意就是两段行程重复。这种重复特指往返内地行程重复,国外重复是不算的
比如你从菲律宾飞往香港,停留几天后飞回菲律宾,这是完全合法的,因为人家香港警察也不知道你要去哪里,你在香港机场里坐哪个航班,他也不可能专门派个人跟着你,他可以确定你从香港机场出境,但无法确定你到底登上了哪个航班,去哪个国家。内地航班和国际航班的入境出境通道不同,内地旅客无法冒充国际入境者,但国际入境出境根本无法具体核查是哪个国家,他都默认合法
以前曾经有过成功案例,内地旅客从罗湖陆路入境香港,凭护照过境,持有七天后香港飞外国的机票。然后他拿着机票进入香港机场,告诉边检他要去国外,边检在他的中国护照上盖了出境章。然后他在机场现把国外机票退了,买了香港飞北京的机票,直接飞回内地,没有被判为DT。。。因为香港人从头到尾以为他去国外了,压根就不知道他回北京了。
这一招只在机场有效,因为机场同时存在内地航班和国际航班。如果在码头或者陆路口岸就无效了,因为香港走陆路和水路只能去内地或澳门,不可能去国外,无法冒充去国外
【 在 Guti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香港转机可以停留7日
: 如果被发现滥用,会被DT
: 值机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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