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水木是什么单位,凭什么可以把我的账号删除,让我没法在水木发帖,侵害我的言%论@自@由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它下面有好几个基地,
: 看到它把几个游客列入终身禁入基地名单,
: 这几个游客给熊猫投喂,这个行为错误,
: 但是感觉这个处罚非常重,而且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引用,
: 这应该不能算行政处罚,因为该中心不是行政机构。
: 该中心的法人性质不知道算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有无处罚权?
: 感觉还是应该由法院来裁决不文明游客的行为比较合适,
: 因为法院在裁决上更权威、也有各方面的综合考虑,
: 而且法院在裁决的时候会引用相关法律条款,
: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发自「快看水母 于 RNA-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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