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类比不对吧?把某人列入禁入名单相当于某个公司不和某人做生意。怎么归法院管?公司把某人拉入黑名单以后不卖货给他而已。
你说的那种是合同纠纷,如果大熊猫这个公司找某个游客追讨补偿才有可能走到法院这一步。
【 在 titaurusy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司与公民的纠纷,最终不应该由公司来裁决,
: 而是法院,
: 好比你和你所在公司有纠纷,
: 或者你和你的客户/供应商公司有纠纷,
: 最终的裁决权不在于这个公司,
: 因为公司在裁决上,
: 天然无法与法院相提并论,
: 好比:你在公司里不文明,脱鞋熏到了同事,
: 即使你改正,公司也要抡起道德正义的大棒,对你顶格处罚开除你,不对你赔偿,
: 这个时候你显然会认为这是不公平公正的,
: 最终你们是要到法院裁决你的脱鞋行为究竟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合适处罚,
: 否则,对你的公司没有权利的制约,那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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