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roy (天上掉大饼:知行合一)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写法和chain.sub().add()……相比好处在什么地方?
: 你为什么prefer这种写法?
不是 prefer,而是不得不這麽寫……
首先一點,我寫這個是爲了用 foo(obj, args..) 這種靜態方法
挂到 obj 類底下寫成 obj.foo(args) 的不算數;
那麽如果我想寫 $chain(obj).foo().bar().... 這樣的話
就必須把所有可能用到的方法挂給 $chain(obj)
但是,既然我無法遍歷臨時變量,那麽這個就是做不到的
所以沒辦法的情況下把 foo,bar 之類都作爲參數傳進去了
: 想不明白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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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thinsea FROM 221.221.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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