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天使命题:李轩豪的梦百合杯,是不是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天使不这么想
: 天使认为奥运会大概率会有人吃药(依据是历史经验和逻辑推理)
: 你肯定认为奥运会运动员都是干干净净的,因为你没有证据
: ...................
首先我不站队(我没有证据证明或证伪该命题)
但我认为“奥运会大概率有人吃药”和“本届奥运会XX项目的XXX运动员吃药”二者需要的证据是不一样的
前者可以依靠历史经验、统计学和逻辑推理。后者仅靠想象和推理是不够的,必须有确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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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lxamu FROM 46.140.148.52
FROM 46.140.148.52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金恩持在比赛中作弊,李映九也没有证据
: 结果如何呢?
: 金恩持禁赛一年
: ...................
对啊,我认为对具体事件的指控(而不是笼统的“奥运会中有作弊者”这种指控)就是需要证据啊,因为这种指控会对具体的人造成影响。
并且你举的例子中:
1. 金恩持是自己承认了作弊的。当然你可以觉得“自己承认作弊”也不算证据。
2. 你的两个例子都是以结果出发论证你的观点。那么如果这次李轩豪没有被判定作弊且没有受到惩罚,你就认为他是清白的吗?还是说你只愿意相信被判定为有罪的情况?
另外再强调一次:我不站边,因为我没有证据证明或证伪李轩豪是否作弊。只是指出你前面说的“奥运会中存在作弊者”无法论证“XX届奥运会的XXX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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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6.140.148.52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要造谣啊,你说李轩豪烂柯杯作弊那是你的事情
: 我可没说
: 另外,关于你的疑问,我建议你提高阅读能力。
: ...................
你的原文:
天使不这么想
天使认为奥运会大概率会有人吃药(依据是历史经验和逻辑推理)
你肯定认为奥运会运动员都是干干净净的,因为你没有证据
连天使都知道脑子和逻辑都是个好东西,只不过有些人没有
至于是我需要提高理解能力还是你需要提高表达能力,我不浪费时间跟你辩,留给其他网友来看吧
第三次强调:我不站边,因为我没有证据证明或证伪李轩豪作弊。我也从没说过“我确定李轩豪作弊了“或”我确定李轩豪没有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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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lxamu FROM 46.140.148.52
FROM 46.140.148.52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akong的逻辑没有证据可不就是干净的么
: 按照我的逻辑,没有现场证据不一定是没作弊,也有可能是作弊了,只不过没有证据而已
: 那么你自己来说,按照你的逻辑,没有现场证据到底能不能证明某人没作弊?
: ...................
从惩罚的角度来说(禁赛、取消成绩等),没有证据就是疑罪从无啊。想指控某个特定的人就是需要证据啊。“诽谤”是刑法里面的罪名哦。
你可以“猜测”某人作弊了。但你要“证明”某人作弊难道不需要证据?
akong的原话是
我认为不是
认为是的请拿出证据
我觉得完全符合正常人的思路啊。
倒是你的回复异于常人思路啊“你肯定认为奥运会运动员都是干干净净的,因为你没有证据”。
我又读了一遍,akong什么时候说过“我认为所有围棋比赛中没有任何一个人作弊”?
另外你的某些回复“连天使都知道脑子和逻辑都是个好东西,只不过有些人没有”这种就不评价了。引用出来让其他网友评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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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6.140.148.52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肯定是新司机,
: 我早就论述过疑罪从无这种典型为资产阶级开脱的原则是不合理的。
: 其次,找证据是执法机关的事情,不是吃瓜群众的事情
: ...................
继续转移重点,没关系的。
我的回复真不是为了跟你辩论或说服你的,毕竟你前面都口吐芬芳了。我就是引用一下你异于常人的言论,指出你异于常人的逻辑,让其他网友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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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6.140.148.52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肯定是新司机
: 所以说的不知所云
: 新司机没逻辑,我是可以理解的
: ...................
因为我不记得你以前聊过什么,所以你觉得我是新司机?我知道你在本版很出名,也知道你为什么出名。但不好意思你以前聊的具体内容我真的不关心也记不住。
还是你觉得老司机肯定不会正常回复你,只会逗你玩?有人正常回复你就是新司机?
另外你觉得别人有没有逻辑,我也不关心的。但是大多数正常人怎么看你,这个我是关心的
最后还是提一下你这个观点吧,以免你说我无视重点内容:“我早就论述过疑罪从无这种典型为资产阶级开脱的原则是不合理的,养活了大批无良律师而已,以及造就了吃了被告吃原告这种现象。资本主义国家的富人犯罪率那么高不就是疑罪从无闹的么(对比中华文明: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高下立判)”
我对观点本身就不评价了。但非常显然的一点是,你这个观点发表、应用在围棋版真的太憋屈了。应该发表到Law版跟更专业的法律人士探讨一下。当然如果你因为某些原因和顾虑不愿意,我也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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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lxamu FROM 188.154.83.22
FROM 188.154.83.22
【 在 Lcsccc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不怎么说你是新司机呢
: 关于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法律界早有讨论,你不懂,很正常,因为你是被资产阶级那一套洗脑了的
: ...................
我怀疑你不敢把你的观点发表到Law版,只敢在围棋版说这些,是因为你知道你自己的观点发表到Law版会被喷。
我需要给出证据证明我的怀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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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8.154.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