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依据,打土豪分田地,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即是如此。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老子认为人类社会实际运行的是人之道,庄子亦传承了。
第三阶段,庄子强烈反对正负运用其机构实行统治。他认为,最好的治理办法就是无为而治。《庄子·在宥》篇说:“闻在宥(在,自在;宥,宽容)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
如果不让大众享受自由,而以政治、法律统治大众,那就如同络马首、穿牛鼻,又如同续鸭胫、断鹤胫一样。本来率性自然的,变成人为的,那就如同《庄子·秋水》篇所说的“以人灭天”,其结果只能是悲惨不幸。
也就是说,正负代天而守,在庄子这里,是不承认的。那天道又是谁来执行呢?谁来损有余,谁来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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