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问有懂专利的嘛?专利发明人有排名先后顺序的讲法嘛?
我们(甲方)和供应商(乙方),一起做了一个电商搜索引擎的项目。
其中有一个语音对话搜索的功能,供应商一开始给的方案非常原始(老套的NLP)。然后我就给了他们一个基于大模型+Embedding+RAG+Reranker+Knowledge Graph的方案(包括架构设计和技术流程)
他们按照我的方案做出了demo效果很不错。现在想和我们一起申请一个专利。
专利发明人会是:供应商的人和我
专利权人会是:我们两家公司
首先我和公司肯定都对专利会产生的经济价值毫无兴趣(我司有的是钱,而我只是想丰富简历),供应商当然想能以后用这个专利更好的去打别的单子。
基于以上情况,在“专利发明人”部分,把我的名字放在第二位合适吗?我是否要争取下把我的名字放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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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jt FROM 140.2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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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这么看应该把我司和我的名字放前面了。
【 在 sfowerhjsf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项目,钱是谁出的,谁排在前边。理论上,谁出钱做的这个项目,项目的所有收益和成果都归谁所有,除非签合同时双方有事先约定。
: 你替你们公司做出来一架飞机,卖给了甲方。你公司付给你工资了,甲方付给你公司飞机的钱了。飞机就是甲方的了,和你和你公司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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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花钱,但乙方是按照我们的要求、我们的设计、开发出的产品。并不是购买了一个现成的产品license
【 在 xih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理解反了吧,你们只是花钱从乙方买了个产品,产品是乙方做出来的。
: 所以乙方应该放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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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最后的结果是:
专利权人:我司 / 乙方
发明人:乙方CTO / 我
明明整个idea和细节架构全是我设计的(我说之前他们根本不会)。
当然,开发都是他们。我就花了1个小时动了动嘴。。。
【 在 xih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看合同,写的是买产品/系统,还是买人头来驻场开发的,如果是后者,我觉得可以算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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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但不把公司放前面,Legal的流程都未必走的下去。
【 在 xih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提,你司都不知道这事吧?
: 可以把两项中的两者对调一下,自己受益。
: 行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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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建议,整个专利的idea和大的架构都是我设计的。当然具体干活我没动手。
我感觉我怎么也不算打酱油。关键是如何能让未来其他人看我的简历的时候理解这一点就行了。。。
真是纠结。。。我再争取下
【 在 feitianhou 的大作中提到: 】
: 除了第一发明人,基本上都是挂名打酱油的。私下商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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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jt FROM 140.2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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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专利申请,供应商有自己的专利代理。他们说能就能喽?
【 在 fairyaz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能申请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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