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不是玩概念么。不论怎么看这就是个人上缴的啊。在企业端看来只会看我用这个人的综合总成本。这和企业发给个人3万。征1.5万走有啥区别?无非是企业好欺负,个人也没痛感,企业端就直接收了。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概括的引申的,帮助你理解的,但不叫我发明的,用过这词的肯定不止我一个人
: 另外,法律不允许但是实际上正在发生的事情多的是,比如异地打工(非户籍地)的,很多选择不上社保来换到手钱多一点,可是企业绝无可能把社保的企业那一部分给雇员。这就叫“跟个人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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