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以公司没有考勤制度作为理由的律师,我都归为讼棍的行列。
公司前两年有个人莫名其妙的不来上班,后来找不到理由了,竟然要再请2个月的假,公司给他开了,结果那个讼棍坚持说公司没有考勤制度,员工天天钉钉打卡,他就说公司没有考勤制度,没有通知到员工,员工不知道有考勤制度,说公司没有工会,考勤制度没有经过工会认可,不承认公司有考勤制度,让人觉得简直匪夷所思,脸都不要了。
【 在 bznnd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管与某基金公司劳动争议案本周开庭
: 1.近年来,金融类公司劳动争议案数量大量增加。行业的特点,决定了此类公司喜欢用旷工、严重失职之类的理由解除合同,正如国企喜欢调岗、外企喜欢借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大厂喜欢搞PIP一样。
: 2.本案当事人是此家私募公司的市场总监,公司以旷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本周在海淀仲裁委进行了初步审理,由于案件复杂、金额较大,还会进行二次开庭。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工作地在北京,公司聘请了上海当地的著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代理,很明显,本案一审阶段,又要面临抢管辖的问题。当然,这也是我们的强项,对于抢管辖,我们从未失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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