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劳动争议的关键是抢管辖
1.怎样选择一审管辖法院?
一审决胜负。一审法院的管辖有三个选择:一个是工作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另一个是公司注册地或者登记地,最后一个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仲裁结束后,如果双方都提出起诉,就按照立案的时间先后顺序决定管辖法院,所以,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绝非虚言。
2.为什么劳动争议案子抢管辖很重要?
由于劳动法非常复杂,尤其各省市有自己的不同司法解释和审判倾向。
举个例子,同样是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在北京法院审理,胜率可能是九成,在西安胜率可能是七成,在上海胜率可能是五成。同样是股权激励纠纷,在北京法院毫无异议会定性为劳动争议进行处理。在上海就不一定了,可能就会认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普通合同纠纷处理,员工基本很难赢了,因为很多大厂的股权激励协议有很多霸王条款,基本都会约定适用国外法律或者国外仲裁管辖。如果是诉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检索一下中国裁判文书网,看看北京的胜诉案例有多少,上海和其他地方的胜诉案例有多少,就明白了。
3.几个实战关键技巧。
这些都是多年处理劳动争议案子的经验总结,绝对干货。
第一,跳过仲裁,直接选择有利法院进行起诉。举个例子,在北京各区的仲裁委,如果有股权激励的诉求,仲裁委会不受理。如果同时起诉几家公司,仲裁一般也不会受理,劳务派遣除外。如果提交社保公积金诉求之类的,也不会受理。让仲裁委开具不受理通知书,那就可以直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审法院起诉。这时候,公司还不知道已经被仲裁,所以,不存在抢管辖的问题,可以很从容的选择法院了。
第二,尽量去仲裁委现场取仲裁裁决书,不要邮寄。提前准备好一审立案材料,第一时间选择网上立案。
第三,未雨绸缪。仲裁立案时,要多写一些仲裁诉求,目的就是要防止仲裁诉求被仲裁委全部支持的极端情况出现。比如,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尽量不要只写这一个诉求,再多写点其他诉求,比如年终奖之类的。
其他的一些技巧,不再多说了。
4.实战案例。4月16号的笔记《某外企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9月30号的笔记《某券商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9月30号立的案子,还没有开庭。该案员工都在西安工作,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北京,所以选择北京立案,该案的判决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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