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问14日离职17日入职,社保漏缴
14日离职A,15、16日是周末,17日入职B。
结果几年以后发现A和B均未给我缴纳该月社保。
我问deepseek,答复是应该A缴纳,我即使只上了一天班,也应该足额缴纳社保;
但我身边的人(有HR也有普通职员)全部都说,15日之前离职就是不缴的!
请问真相如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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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eek明确说:
根据多地人社部门的官方解释和法律规定,判断标准是唯一的:
核心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这意味着,只要员工在职一天,单位就有义务为整个缴费月缴纳社保。
【 在 malern88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离职都要提前考虑这些,和双方hr问清楚了才决定哪天走,你这有点糊涂。两边确实都没义务给你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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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不让给链接,我没办法给出出处。来源是某政府网站。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当月只有1天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要依法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
【 在 malern88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离职都要提前考虑这些,和双方hr问清楚了才决定哪天走,你这有点糊涂。两边确实都没义务给你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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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信任上家下家都会依法办事,还成了我不对了?
【 在 malern88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服务过的三家单位,离职前都是和人力沟通好,两边都确认没问题了,我才放心和领导约定离职时间,14号离职,又赶上15 号周末,确实麻烦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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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就是该上家缴纳。
水木不让发链接,以下来自某正斧网站。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当月只有1天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要依法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
【 在 hardcr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下家可以帮你补,顶多扣工资自己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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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需要自己掏钱吗?
谢谢!
【 在 face1234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补办完,问过社保局,这种情况找哪一家公司补办都可以。
: 补办条件是有劳动合同原件,工资流水,还有公司还在没关闭。一般劳动合同保留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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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社保中心会防止重复缴纳的。
【 在 ML232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万一两家都给你缴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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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任法律总没错吧?大不了就去仲裁呗。
【 在 ML23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就是,你就不该信任上下家。公司人事都是拿钱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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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已经回复别人了,法律很清楚,哪怕只干了一天,他也得给我缴。
水木不让给链接,我没办法给出出处。来源是某政府网站。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当月只有1天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要依法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
【 在 ML232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这里比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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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家我都不在了。
但你错了,我发现你根本不懂啊。上家今天上午已经说好要给我补了,但是要我自己掏个人部分的。法律也说了它不能把个人部分转嫁给我,但既然已经同意给我补,我就吃点亏花点钱算了。
【 在 ML232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你上家,想给你交也不可能了。你都不在上家的名单里了。。。只能联系下家了。
: 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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