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裁员新套路
这个无所谓的,劳动关系的认定不是只看合同的,比如说这个,还要看公司组织架构/人员架构/工作地点一致性/工作内容一致性/管理方式一致性等等,看起来是2个公司,但工作内容没变,领导没变,审批流程当中的人员没变,公司组织架构(老板还是那个老板)没变,甚至你用的电脑还是原来那台电脑都可以作为两家甚至几家企业都是同一个单位的事实的。
【 在 phant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和原公司没有隶属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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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65.165.*
那个是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约定书,但如果里面没有约定补偿金并且企业也拿不出来支付补偿金的证据,法官认定你恶意转移,一点用都没有,当然,如果协议里面写了给你1000块补偿金,你也签字接受了,然后企业真给你打了1000块,那就没戏
【 在 smzhbj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司会写“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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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65.165.*
当然可以了,协商一致啊,协商以后互相认可了,那就没问题,法律也认
【 在 cc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的可以写1000块吗,如果有证据是企业提出的
发自「快看水母 于 ALN-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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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98.*
协商一致指的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块,劳动合同法也有说经济补偿金N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支付,另一块则是协商一致认可补偿金金额,这等于是2件事,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只给1000块,法律也认的,你是成年人了,不是小朋友,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官为啥不认,按照你这么想,正常给N,公司给了N+3,企业如果反悔了,是不是也可以把+3要回来?
当然,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协商一致达成的金额不是你真实意思表示,比如说公司说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怎么怎么做,这种你如果有录音,那就没问题。
【 在 cc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是劳动法规定企业提出的,就算协商一致也要N
: 互相认可也不行的吧
: 民不告官不究,但是如果员工去告了,而且有证据企业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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