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要服务于目的,目的是啥呢?
【 在 piaoranerfei 的大作中提到: 】
1,给表现差的员工,那就是激化矛盾,直接赶人,如果就是要赶人,那是很好的,否则,本来每年加的幅度都不高,再给一个最低等级,直接一分不加(这5%的人,几乎就是一分不加的),那不是直接对抗吗?
2,给表现中等或者更好的员工,这给谁谁都不愿意,最后都有可能撂挑子,不干了;
3,或者团队里没有表现差的,大家都是还可以的,差别不是太大的,那到底给谁呢?
4,给自己留着,或者,上级领导把这个指标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也是不愿意。
感觉这5%,除了得罪人,真没啥用。本来也没有末尾淘汰制的说法。大家都是和和气气地相处和做事。
--
FROM 211.1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