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有人扒出来了,判刑实习生送的那个通知不是出事的施工地点
背后事情挺多的。
从济南发生的这起事故来看,项目单位只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也似乎存在一些疑问。首先,施工单位并未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属于非法施工。如果签订了施工合同,就需要明确相关的权利和责任,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也不需要让一位实习生来承担责任;第二,从2023年12月11日到事故发生的2023年12月30日,整整19天时间,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多次就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给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本不当一回事。为什么一个连施工合同都没有签订的施工单位,态度能如此强硬,能够置项目单位的要求和整改通知于不顾,背后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第三,王某某作为实习生,在项目部有没有师傅带、学校的指导老师又是如何指导学生实习的、将停工令这样的重要工作交给一名可能连讲话也不大敢的实习生送达,是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多次下达整改要求和通知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都不买账,让一名实习生送交停工令,效果显然会大打折扣。如果让安全总监等去送达停工令,是否效果会好些,项目单位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相关领导是否也有一定责任,值得关注。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故的直接损失是600w
: 注意是直接损失
: 你自己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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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7.163.*
背后问题挺多的。
从济南发生的这起事故来看,项目单位只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也似乎存在一些疑问。首先,施工单位并未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属于非法施工。如果签订了施工合同,就需要明确相关的权利和责任,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也不需要让一位实习生来承担责任;第二,从2023年12月11日到事故发生的2023年12月30日,整整19天时间,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多次就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给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本不当一回事。为什么一个连施工合同都没有签订的施工单位,态度能如此强硬,能够置项目单位的要求和整改通知于不顾,背后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第三,王某某作为实习生,在项目部有没有师傅带、学校的指导老师又是如何指导学生实习的、将停工令这样的重要工作交给一名可能连讲话也不大敢的实习生送达,是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多次下达整改要求和通知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都不买账,让一名实习生送交停工令,效果显然会大打折扣。如果让安全总监等去送达停工令,是否效果会好些,项目单位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相关领导是否也有一定责任,值得关注。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故的直接损失是600w
: 注意是直接损失
: 你自己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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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7.163.*
会不会智商不足,补单子都补错了?
我还真见过这种销售,给客户发的授权是别的项目的,导致废标,客户也没看就直接用了。
【 在 zhang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求停工的通知我没看,我认为停工通知肯定写明具体的施工地点和内容了。所谓的让A停工,B出事,根本就是网友脑补出来的,通知就是通知的B停工,只是被通知人名义上是A,但是实际上在这个施工方面,A的实际承建方或者说被通知人是和B工程混同的,所以通知不会有任何歧义。即使在名义上,调查报告也说了延续丞达公司管理,起码在调查报告层面承认了名义上去通知丞达也没有问题。
: 至于发包问题和通知是不是伪造用于顶包的,这两点是实质问题,但是这两点以及这两点对事故的责任承担,就需要更多的调查或法律法规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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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我还遇到过,专门从南京来北京学习投标,我在北京加班熬夜差不多通宵帮他们写完了(时间差不多就是周五投标,周四下午到北京,找我帮忙写,没有任何商务关系),他们赶回去投标,投标文件密封盖章不对,废标了。(抢标,本来也中不了的)
【 在 ee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情况很多,哈哈
: 不是智商不足,就是赶、不认真、没放心上
: 昨天我才看了一个,我一瞄,就看到合同金额写错了,甲方乙方两个大沙茶被我骂了一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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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我咋记得他分包了两个,出事和没出事的都是这个人,
但是实际实习生的停工令是没出事的那个。
【 在 tan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了事故报告了么?
: 丞达公司无责,
: 因为它是分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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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你说的这些实际可能都有,但是。。。
: 从济南发生的这起事故来看,项目单位只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也似乎存在一些疑问。首先,施工单位并未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属于非法施工。如果签订了施工合同,就需要明确相关的权利和责任,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也不需要让一位实习生来承担责任;第二,从2023年12月11日到事故发生的2023年12月30日,整整19天时间,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多次就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给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本不当一回事。为什么一个连施工合同都没有签订的施工单位,态度能如此强硬,能够置项目单位的要求和整改通知于不顾,背后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第三,王某某作为实习生,在项目部有没有师傅带、学校的指导老师又是如何指导学生实习的、将停工令这样的重要工作交给一名可能连讲话也不大敢的实习生送达,是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多次下达整改要求和通知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都不买账,让一名实习生送交停工令,效果显然会大打折扣。如果让安全总监等去送达停工令,是否效果会好些,项目单位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相关领导是否也有一定责任,值得关注。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项目监理部下达的停工令是实习生签收的,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并安排该实习生送达,一直到事发,实习生都没送达。该施工情况问题严重已多次责令整改,现在其他人都证明自己做过事了,实习生只能证明自己将停工令扣下来了没送达。但凡有一点常识,拍照发、电话传达等等,都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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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1、这些事情本来就不该是实习生做的,实习生有多大话语权?他说了有什么用?不应该是项目负责人、领导去说?最差也该是正式员工去说?
2、这个帖子还扒出来了,实习生要去送的是没出事的工段。出事的是另一个工段。
3、实习生被通过各种方式买通了,甘愿坐牢,所以这个事情就结束了?法律就继续装睡看不见?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毛线有,但凡实习生能举证自己做了,就不会被判刑了。瞎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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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7.171.*
不是买通,那就是强行pua冤枉的?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在搞笑吧,实习生是你家人?随便能买通坐牢?脖子上都装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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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