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土木实习生被追责 感觉是新闻噱头
从头到尾也没说人家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感觉是红星新闻为了营造噱头 故意引流 营造 实习生背锅 这样的社会热点
还是让子弹飞一会 看看到底有没有 检察院会不会真起诉,和起诉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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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0.163.*
gong an机关是真提起建议了,这是事实
【 在 bailongm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头到尾也没说人家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感觉是红星新闻为了营造噱头 故意引流 营造 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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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21.*
那个报道 误导了 应该不是gongan机关
是什么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之类的单位。。。
【 在 zhanghg 的大作中提到: 】
: gong an机关是真提起建议了,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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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0.163.*
已经取保候审了,应该是进入侦查阶段,准备移交检查机关了
【 在 bailongma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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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报道 误导了 应该不是gongan机关
: 是什么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之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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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zhangh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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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90.235.*
进入侦查阶段,不代表就要移交,其实大部分都是在侦查阶段认为不符合条件,少部分认为符合,然后移交,检察院还要再查一遍
【 在 x5862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已经取保候审了,应该是进入侦查阶段,准备移交检查机关了
发自「快看水母 于 ALN-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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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130.206.*
事故调查报告中写犯啥罪了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 在 bailongm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头到尾也没说人家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 感觉是红星新闻为了营造噱头 故意引流 营造 实习生背锅 这样的社会热点
: 还是让子弹飞一会 看看到底有没有 检察院会不会真起诉,和起诉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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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6.169.149.*
调查报告里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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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tco FROM 123.122.160.*
FROM 123.122.160.*
![单击此查看原图](//static.mysmth.net/nForum/att/WorkingLife/63626/335/middle)
造成这事有特定主体的,不是那么随意定的
【 在 nagis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故调查报告中写犯啥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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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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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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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2.1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