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宁波一上市公司发布停产公告,此前被要求补税,影响利润约5亿元
你理解错了吧,是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对涉及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参考成本+利润及消费税率纳税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是消费税
: 对重芳烃的生产不需要交这个税
: 第4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 ...................
--
FROM 115.231.242.*
看了看他们的年报,和你分享下
2023年报里他们自己写了“2023年7月后,公司重芳烃装置工艺优化,重芳烃产品升级为重芳烃衍生品。”
而2022年及之前的年报,写的都是重芳烃而不是重芳烃衍生物。
所以合理推测时间线:1、2023年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对重芳烃征收消费税;2、博汇股份收到通知,赶紧在2023年7月升级工艺(真实性存疑,毕竟哪有一个月就升级好了的,采购设备的时间都没有),把产品的名称从重芳烃改为重芳烃衍生物;3、合理推测税务部门经过研究,认为无论是工艺未改变,还是工艺虽然改变但仍然是先生产重芳烃再转化为衍生品,均有纳税义务,开出了税单。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对的
: 但是该宁波上市公司是先生产重芳烃再转化为衍生品,还是直接生产衍生品,我就不清楚了
:
--
FROM 115.231.242.*
你这个给税务部门太多自由裁量权了,是否缴纳消费税看产品成分及制造工艺,与产品的购买方无关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懂
: 之所以收税,是可以加在油里面
: 这是法理
: ...................
--
FROM 115.231.242.*
我可以卖给A,也可以卖给B,可以同时卖给A和B,甚至可以卖给A让A转卖给B
我可以今天卖,可以明年卖,可以不卖,甚至可以放3年后弃置
你说操作空间该有多大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恰恰相反
: 按我的说的没什么操作空间
--
FROM 115.23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