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回复他,如果想比霍一下的话,那就纪委说话了,你是纪委打进他们公司的线人,已经掌握了他的违纪违法证据。
【 在 rand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学时去实习,一个GQT下属的杂志,我和老大一个办公室,大概待了两三天,时间太久我记不清了。有两件事让我决定赶紧走人,不实习了。
: 第一件,他们家出了点什么事,也记不清了,他在办公室打电话,说他以GQT的名义发个红头文件吓唬吓唬对方,盖上章。第二件事,也就是我走人当天早上,他到办公室后突然想起来什么,然后对我说,办公室不许吃东西,包括早餐,但是他有胃病,所以他可以吃。然后大概过了一个小时
: 还是多长时间,他要出去办事,临走前对我说,自己一个人好好干,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没事,屋里有监控。当时把我恶心的啊,联想到第一件事,我立刻给他留了字条还是电邮走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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