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外审最喜欢了,直接一条审议意见,根本不用费劲查。A部门做局水平这么差,用不着帖主说啊。倒是提前说了,让相关人等赶快填窟窿,反而不好查了。
【 在 joneyjl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买一种零件,花了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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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件正常使用几年耗损之后,他买个同样的零件,花了一千六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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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用物价上涨这个理由,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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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你,你用什么理由解释,完全一样的商品,价格比之前翻十六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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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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