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指导意见的内容。《指导意见》同时提出,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推动共济地域逐步扩大。
黄华波表示,这项调整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以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 在 mango7788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给个新闻的链接吗?
: 我只看到医保局的指导意见
--
修改:zhshixin FROM 106.120.116.*
FROM 106.1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