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个疑问,社保说是和工资挂钩,按比例缴纳,工资低的少缴,工资高的多缴,
所以最低缴费基数不应该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再低就违法了(打黑工另说)。
为什么还要单独设计一个基数?
【 在 casid 的大作中提到: 】
: 涨社保,体制内高高兴兴,兴高采烈,鼓掌欢庆,你好我好,体制内就是好!
: 民营企业,公司,都要跟进,不跟进倒查你30年!今年在北京开5000一个月,是税前,收到简历一堆堆的,社保基数为什么还涨,给谁涨呢?不就是变相压榨企业利润和增加负担吗,养着毛奇,赖XM,这些B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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