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本来就应该回归“养老”:肯定不能比当地打工人平均工资还高。
有些既得利益者,总扯他们当年为国家做了多大贡献;他们当年多么辛苦,所以要多拿些“养老金”。
如果能算清这笔“贡献账”,单独发一笔“特殊贡献奖”,我没话说。
但是,浑水摸鱼, 觉得自己该多发“养老金”,这显然不合理。
养老金 应该回归到“养老”二字的本质上来。
副高比别人饭量大吗?所以要多发养老金?
【 在 rjra 的大作中提到: 】
: 副高12000很多?
: 全国有多少副高?
: 退休了你让他干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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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3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