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劳动法是n+1?n+1分明是最底线。。不合理裁员就是2n啊,你怎么就那么确定开口要2n的人一定没有遭遇无理解雇。。
再说这跟要不要脸有啥关系?明明是因为企业不愿意走官方备案裁员,才不得不主动和员工协商解约,怎么着还不让人家谈条件了么。。既然是协商自然是彼此拉扯,有开价的就有还价的,什么时候起这为自己争取权益能直接等同不要脸了呢。。。那是不是找工作也不能谈薪水了,老板只要给到了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劳动者就应该立马上岗?
【 在 xsky2014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说要2n的不要脸,没说劳动者不要脸,劳动法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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