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事先有合同约定吗?
第二,奥运周边的东西,群众不能穿吗?如果群众能穿为什么退役运动员不能穿?
第三,奥委会有要求不能用于商业活动吗?
第四,如果有,商业活动的定义范围有明确过吗?
第五,国家层面对此有明文规定吗?
假定这些标准过关,那么管晨辰,刘璇,甚至郭晶晶,刘翔,谷爱凌,苏翊鸣,林丹这些,国家队周边是不是都不能用于商业活动,涉事运动员应该一致封号处理?如果他们可以而别人不可以,具体标准有谁来制定?具体许可谁批准的(是否属于行z许可事项)?许可中涉及到经济问题要不要接受审计和检查?
【 在 but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奖牌可以拍卖,衣服也可以穿,但不能用于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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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bug007 FROM 223.1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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