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科普,外行所以完全不懂,长见识了
看来还是体制内捞钱容易,掌握权利和国家暴力机器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哥,太好捞了。
: 随便说几个好了,房产买卖纠纷,你案子赢了,但另一方就是不搬走,你自己怎么办,找个律所替你做执行,100万的房子,给律所(其实也就是律师)10万20万,法院立刻替你清退,你要是不给,对不起,我们执行法官很忙,有时间再给你清退
: 买卖合同纠纷,你赢了,对方赖着不给钱,你想自己走执行,没问题,给我对方的财产线索,要很明确的才可以,否则我就查控不到他的财产,只能给你终本执行,如果你找了某某律师,按照15%执行款+几万块的律师费,我法院就给你找财产线索,甚至几年前的某笔转账我都可能认为你那个是转移财产,给你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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