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2n不是直接支持这种情况的,但是一个谈判筹码。
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始作俑者是资方,和你谈判这事儿的大概率只是一个喽啰,他和资方并不在一个路线上,他的任务只是用一定(可控)的成本把这个事儿按老板要求解决掉。
而2N是老板不经谈判直接单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补偿金下限,所以你可以把这个数作为谈判的目标,只是事实很难达到(如果老板想花这么大成本的话直接非法裁员就好了,也不用雇HR来和你谈判)。
明白这一点,你和HR之间的谈判就可以轻松一些,多谈谈你的苦衷,博取同情没什么丢人的,摸清老板到底愿意花多少成本摆平这个事儿,尽可能多的争取(比如剩余年假、年终奖折算方式、离职宽限时间等等),这些都是HR职权内能帮到你的,江湖内抬头不见低头见,要是谈崩了他大概率也没老板的好脸色看。
【 在 xinxinz20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不想拿2n,不是难不难,就是没有法律支持,
: 我找了好几个律师咨询 ,我是无固定期合同,都没用的,根本不给啊,
: 那差距大了去了啊,你算算,我的n+1是12,2n是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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