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的大概念没问题,具体的计算方式问题太大了。所为视同,是因为政策原因之前未参保未实缴,现在把这个时期视同你参保了。那么在计算视同期间的参保数额时,就应该按照当时你的职级,收入计算,不能按照你退休时的职级收入计算。你历年的职级、收入都是有记录的,可以算的很清楚。
【 在 maxah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体制内外两条线,体制内退休,体制外交社保,退休各按各的来,后来统一交社保,但是体制没工作很久的人之前都内缴,那就视同缴纳,从1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就没这个说法了,不是很好的解决办法吗?体制外的说你视同缴纳我也要,可之前让你交了啊,你自己不交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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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xsmth (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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