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就是现场下达停工令,然后再发书面停工令,都是有效的。如果情况复杂,一般应该会议研究确定,监理、施工都参会,会上确定停工就是停工令,会后再发书面的。
停工的情况多种多样,有的是即刻风险,那就现场口头指令,也是有效的。有的只是潜在风险,或只是质量问题不涉及安全,或其他各种原因环保、协调、产权、第三方冲突,停工指令下达过程会持续好几天,还有停也不是所有人都撤撒手不管,也得有具体的措施,甚至做专门方案。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不需要在现场通知,送达总包单位即可
: 二、监理是要到现场看一下是否真的停工,如果没停工,应该向住建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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