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你这个是有点靠谱
推出来背锅的
但是
如果真有这个停工令2的话
那责任划分是什么呢?
首先监理应该排除了?
然后是施工单位吧
施工单位的管理者难辞其咎
实习生就算有责任也是排最后
我是这么感觉的
我给-5
主要是因为主贴明显是阴阳怪气
【 在 k198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帮没干过施工的在那瞎比比。
: 首先,29号晚上施工单位那个所谓的停工令就不存在,肯定事后补得,即便存在也无影响,施工单位下的停工令是自己内部管理文件,和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之间的权责没有任何关系。监理下的停工令是唯一依据,施工单位已经接了,至此,后续再发生任何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施工项目经理都是第一责任人;这个实习生应该是收了钱才答应背锅,否则,屁事没有,这个责任关系相关法规已经写的清清楚楚,建造师年年考试,那么多年了,这都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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