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作为总包单位的收发文负责人(办案中在接受监理暂停令的时候的角色)在接受监理发的停工通知后后已经转呈总包负责人。他的责任是及时把从监理那里领导的停工令交给总包项目经理,而不是传达给一线班组。此处,实习生完成了职责。
传达给一线班组的路径是总包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一线班组长。
至于总包项目经理传达给分包负责人的这个环节,按调查报告的说法是,总包自己另行制发了一个纸质停工令,派实习生人肉通知,而不是采取电话或者微信的方式直接通知。我只能说,以前没见过,这次开眼了。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得明白两点:第一实习生是代表公司签收的,第二实习生得证明签收后自己传达到位了。微信预告没有法律效力。你不懂工地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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