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有理有据
【 在 pink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工农业 产品交换中存在的剪刀差,是历史形成的。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只是农业的附庸。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基本上按照它们的价值进行交换。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用武力夺取了对华贸易的各种特权,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为外国资本主义倾销商品(主要是工业消费品)的市场和掠夺原料(主要是农产品)的基地。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国国内剥削阶级利用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优势地位,不断地提高工业品销售价格,降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用扩大剪刀差的办法剥削农民。仅据安徽六安、陕西安康、广西百色、四川大竹四个农村初级市场的价格指数来计算,从1936~1948年的十多年间,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就扩大了65%,相应的剪刀差也达到了最高峰。
: 有学者认为,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从1953到1986年间,国家对于农产品实行的统购统销政策,实际上是通过工农产品间的价格“剪刀差”为工业生产汲取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中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一书的作者农业经济学家严瑞珍认为,在那三十多年间,中国工业化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剪刀差”而取得的,可以说是“剪刀差”奠定了中国工业现代化的初步的基础。根据严瑞珍的计算结果,从1952年以来中国“剪刀差”的变化经历了两个阶段,1978年以前逐步扩大,最严重的是到了1978年,“剪刀差”比1955年时扩大了44.65%,达到了364亿元,也就是说,农民每创造100元的产值就会因为“剪刀差”而无偿地流失25.5元,1978年以后“剪刀差”大幅度缩小了,学界普遍认同要缩小“剪刀差”就要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使单位农产品的价值量不断下降,以缩小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价值,同时也需要放开农产品价格,通过开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和将农产品加工利润部分返还农业等办法,增加农民收入。[2]
: 剪刀差在我国解放前就已经存在,解放后一个时期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日益扩大,发展成为我国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工人和农民之间的一个重大政治经济问题。如果单从农业税上看,农民对国家的贡献是很小的、农民负担是不重的,如1982年我国农业各税收入是29.4亿元,只占当年财政收入的2.4%。而该年度农产品价格转移总额是740亿元,农业总产值是2785亿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为1083亿元。那么套用剪刀差的绝对量测算公式:(740÷2785)×1083,可以得出1982年国家通过价格渠道从农业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中转移出去的价值量是288亿元。1982年农民剪刀差绝对量负担是当年农业各税税收的9.8倍,与1982年国家财政收入1212.3亿元之比是23.8%。农业各税与剪刀差绝对量之和是317.4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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