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的观点基本一致,就是不能定义一个无法执行的规则。
首先,根据以前的越位定义:传球的瞬间只要有进攻队员处在越位位置,就算是越位。 这个方法简单明了,实行了很多年,只是容易误判,不公平;比赛频繁中断,观赏性差。
后来,不看那一瞬间了,改成处在越位位置上面的进攻队员是否最终获利,获利才算是越位。这个方法,解决了比赛连贯性的问题。如果进攻队员识相,比赛是可以不中断而继续进行的。但是没有解决公平性的问题,误判依然存在。
再后来,有了VAR。这样就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公平性的问题,但是也带来了新问题:如果传球传出后,被阻挡了怎么算呢?于是才有了是不是save的规则。但是这个规则制定的太模糊,除了VAR外,无法被正常的执行。
所以从实践的角度来简化规则:
从鼓励进攻的角度:都不算越位。
从鼓励防守的角度:都算越位。
【 在 cjohn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规则就是扯蛋,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只要是球碰到防守方球员之后,进攻方再拿到就不存在越位。
: 否则的话,实战存在的模糊区域太大,给裁判黑箱操作的空间更大。
--
FROM 124.12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