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听不懂的人胡说八道
不管是正式合约还是SOW,我没见过这么写must的
另外,那个楼主号称写过十份合约,写这种东西不应该是法务或者律师么?那个LZ逻辑一塌糊涂看着不像
【 在 macas (ma) 的大作中提到: 】
: 听说是would不是must?
: 【 在 yekai 的大作中提到: 】
: : 球迷:门票甚至酒店机票钱都打了水漂,更重要的是现场被偶像无视,现场情绪就爆了,后续要求道歉赔偿。
: : 港:到比赛中场才被告知上不了场,协商未果,梅西拒绝了赛后互动或者代表球队举杯等提议,花了大笔钱,从机场欢迎仪式到全港海报,最后落个笑料。事情发生后要求道歉要求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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