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骏宇相识于一次偶然的聚会。那时候他的身边有一位北大的才女,举止高雅、有气质。我们无不惊叹他们那郎才女貌的搭配,我忍不住多看了骏宇一眼,因为他身上有着我喜欢的气质:霸气!这是一个成功男人独有的气质,这种气质从他的每一个举动里散发出来。整个夜晚我就像一只丑小鸭躲在角落里,用着涉世未深的眼神打量着舞会里的每一个人。每个女人都穿着或绚丽或清雅的晚礼服,高挽着发髻。手腕间、脖颈间闪耀的珠宝的光芒让我觉得自己是从土里钻出来的。再看看我,只是一袭简朴的白色长裙,清汤挂面似的黑发披在肩上,简单得几乎寒碜。这个舞会的主人邀请了我,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邀请。也许是我比较平民吧,是这里的主人唯一的一个平民朋友。我是打的来的,花了我足足87元,我心疼得要命。可是这里的人开的都是奔驰宝马卡迪拉克,谁在乎一个87块钱的打的士女孩?
我唯一的选择就是不停的吃东西,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幸福,因为我平时就喜欢吃。我喜欢吃巧克力,不管它究竟给我带来了几斤脂肪。我吃的戴满脸都是巧克力的时候,舞曲响起了,竟是我唯一会跳的四步。可惜没有人认识我,更没有人请我跳舞。大家都是来这里认识同一阶层的人的,谁会注意我?看着舞池中间的几对靓南美女,我就有莫名的惆怅:要是我男友来了就好了,至少他会用他那笨拙的身体轻轻拥着我凑合一曲。可是他说他今天要加班很忙。我没有理由不支持他的工作,而且我没有理由强迫他来参加这个不属于我们的舞会。我就在那里继续吃我的巧克力,直到我看见了那个整晚都散发着迷人光彩的骏宇。他笑眯眯地站在我的身旁,就那样笑着看着看着笑着。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只是礼貌性的点点头。我们就这样认识的,没有言语的开头。
那晚我很贪吃,竟不知不觉喝多了红酒,可笑的我竟然天真地认为红酒就是葡萄汁不会醉人。后来舞会的主人派了一个人送我回家,那个人是谁我根本不记得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骏宇的床上。我很慌张,不知道自己昨天晚上有没有做错事。他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看着我笑了笑:昨晚我实在找不到你家,你一会说你家是10号楼三单元401,一会说你家是三号楼四单元101,我背着你楼上楼下跑了十几遍,你的钥匙根本就开不开门,还打扰了好几户人家,你让我用你的手机打电话给你男朋友,结果拨了几十遍都是占线,你还骂他王八蛋不接电话,后来我就用我的手机拨了你说的那个号码,原来那是你自己的手机号。就这样我只好把你带我家来了。
我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糗大了,可是事已至此我也不想追究了。反正我没有吃亏,骏宇很君子地把他的床让给了我,自己跑到客厅睡去了。我除了说对不起还是对不起。骏宇用他的劳斯莱斯送我回了家,我也算认识了一个朋友,虽然情况有些尴尬。这是我第一次坐牢斯莱斯,感觉挺舒服,比坐公车好。骏宇是一家著名外企的总经理,应该是比较有钱的那种人。本来和我的生活没有交集,就是因为一场舞会我们就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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