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黑屋是我行侠仗义的第一步,有人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想到已经成功了一半,我不禁得意的笑出声来。笑得那么开心,笑得那么爽朗,本来嘈杂喧闹的黑屋立刻静了下来。突然我感觉被数十双眼睛盯着,黑暗中那些不知是泛着绿光还是蓝光的眼睛令人窒息。
“谁订的绊倒特刊?”我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同时向正前方走了几步。
“DIE”、“BORING”、“OUT”……屋里似乎又回复原貌,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悄悄挪向墙角。【插播广告词:绊倒传媒,给黑屋带来秩序】
既便不知道任何线索,我的职业素养没有让我失望,我再次来到那个被人们称为净化区的地方,凡进入黑屋的人都会到这里,我早就说过我有敏锐的嗅觉。对,就算凶手隐藏得再深,身上的血腥味也会让他暴露无遗。
一路走,一路嗅,一路血迹斑斑……我不自觉哼起了那首老歌。
感觉23点钟方向血腥味很浓,但不像是门外几个受害者的,因为相比之下,这里的味道并不令人作呕。谨慎地向前迈了几步,不敢相信在这里看到Missed和kiven,两人隔桌对坐,桌上摆着一根猪蹄。“噗”,他开始喷了,他...也开始喷了。
这一刻,我的心也静止。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躺在溪边的岩石上静听山和云的对白,坐在湖心的小船上凝视鱼和水的恋影。
(未完待续)
【 在 neverknow (远山近水) 的大作中提到: 】
: 天蒙蒙亮,没见死者家属过来收尸,路人指指点点,大气都不敢出。麻木的jokers。
: 我始终认为我被扫地出门不是因为没交作业,而是我不知道黑屋的规矩——先进门再交钱,对他们来说,这样安全。不过也无所谓,我深信还能进去,只是缺少进去的理由。
: 昨夜的惨案,我每一根神经里的血都已沸腾,孰可忍,孰...可不忍?我暗下决心定要进入黑屋查个明白。正当此时,早已有名捕冰激凌押着装有logiclover、atropos等人的囚车走过,囚车里的水车每人背后都画着一个巨大的X,莫非要拉到黑屋去砍头?这些平日里风光无限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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