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人摸我。我知道她想摸的人不是我,只不过当我是另外一个人。第二天一早我离开了那里。我不知道曾经有多少人进过这个单间,也不知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来。
回想此次死里逃生,不无凶险。原来黑屋里危机四伏,有点后怕。恼恨Missed、Kiven为个猪蹄不顾他人死活。不过作为一袋大侠,身兼文德武功,我连人家招数都没看清就已经重伤倒地,真是莫大的耻辱。
子曰“知耻而后勇”,现在的我,当然更加勇敢。但是一想到血,还是难免有些胆寒,再说过了这么多天,凶手难免要洗澡换衣服,到哪去找血迹去?算了,放弃这条线索。
静下来想一想,这中间还有很多疑问,受害人为什么要去11111号房?他们在那群居?凶手的动机是什么?钱财?复仇?是否有其它的目击证人?那晚我是案发现场的第一目击者,而在案发之前呢,凶手是否早就埋伏在那了呢?看来还是要回到案发现场了。
JOKE大街还像往常一样热闹,7天以前的惨案早被人遗忘了吧。
11111号房门紧闭,我按了按门铃,门没有开。一个很沙哑的声音在门后响起:我是dasny,目前在二站,您可以给我留言……
(未完待续)
【 在 neverknow (远山近水) 的大作中提到: 】
: “幼....齿”,我尽力喊出了两个字,感觉舌头还是有一点僵,自己都听不清楚。
: “嗯?”,flyingwiard转身飘了过来。
: “愚...蠢,咳…,原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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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everknow FROM 211.151.89.*
FROM 211.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