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08:17:07字号:A- A A+来源:观察者网阅读 88033
近日,中国检察网12306公开起诉书显示,2021年7月27日,浙江杭州,因“烟花”台
风来临,当地镇、村要求加强河道巡查,禁止河边站人。上午9时许,河道管护员周
某某在河道巡查时,发现被告人傅某某(50岁)等人在溪边钓鱼,便上前劝说制止,
傅某某不听劝阻,两人发生口角,傅某某不顾环境危险,与被害人周某某互相推搡、
抱摔,二人从岸边一直抱摔到河中,后在水中失去平衡被冲入溪流。被告人傅某某游
回岸边,周某某被水冲走后溺水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傅某某家属已赔偿周某某家属人民币56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告人傅
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傅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
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提起公诉,请临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
FROM 202.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