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租住在嘉兴南湖边的毛纺新村10岁的安徽男孩刘军在回家路上遇到不牵绳高大的苏格兰牧羊犬,感到害怕的刘军手里拿着一根随手捡来的竹枝,当那条高大的苏格兰犬走近时,怕狗的刘军下意识地用手中的竹枝挡了一下。没想到这一挡,招来的是狗主人一顿暴打,打了小男孩耳光,掐着脖子拖着走,当时,狗主人觉得仍然不能为他心爱的狗“报仇”。他把已经吓呆的刘军重重地摔在地上,又在他的肚子上狠狠地踹了两脚。
狗主人要刘军对他的狗叫爷爷,要叫到他的狗点头才能停,刘军就给他的狗跪下了,跪了两次,哭着叫了几声。
无辜小刘军被狗主人殴打和污辱后,从此像变了一个人,神情恍惚,不敢见人,常常会从梦中哭醒。父母将孩子送往嘉兴武警医院治疗,后来又转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嘉兴市康慈医院治疗。刘军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为癫痫。经嘉兴市新联司法鉴定所鉴定,刘军已构成6级伤残,并且与重大强烈生活事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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