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时间:2006-03-16
一、复试资格线
根据初试考生的总体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标准是:
1、统招生:
政治、外语46分,业务课80分,初试四科总分315分。
2、单考生、少数民族及在规定地区工作的定向或委培生,其复试标准按大学的规定执行。
二、复试科目
复试考试科目严格按照《2006年清华大学招生专业目录》中公示的内容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及满分值:
1美术学
?01美术创作与理论研究:专业论文3小时100分;创作3小时100分;面试20分钟100分。
?02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专业论文6小时200分;面试20分钟100分。
?03公共艺术研究:专业论文3小时100分;创作3小时100分;面试20分钟100分。
1设计艺术学
?01设计艺术与应用研究:专业论文3小时100分;专业设计3小时100分;面试20分钟100分。
?02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专业论文6小时200分;面试20分钟100分。
?03工艺美术研究:专业论文3小时100分;专业设计3小时100分;面试20分钟100分。
三、具体复试安排请继续关注网上通知。
美术学院教务办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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