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时间:2006-09-15 作者:清华大学来源:教务办
清华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 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在年级前5%;
②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③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 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 清华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 本人自述;
3. 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 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
6.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 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其中第1、2、3、4项必须在2006年9月19日以前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于2006年8月21日至9月19日到
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网)或
http://tsinghua.thcic.cn(公众网)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在2006年9月19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2006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直读博士学位资格者,在我校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网站,下载正式报名表,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直读博士学位资格者,不占用其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2007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 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84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73824,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电子邮件信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010-62785001
四、其它
1.我校法学院、美术学院、软件学院、微纳电子系(080930)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2.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7年起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学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的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学校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提供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岗位(以下简称“三助”岗位),通过承担“三助”工作使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与科研方面得到培养与锻炼,并获得岗位津贴与免交培养费的资助。此外,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学校提供“三助”岗位的覆盖面不低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总数的90%,未取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交纳培养费。
3.今年我校生物系实行博士生招生改革,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试行部分导师按学科招生,具体情况请咨询生物系研究生教学业务办公室。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8月21日
附: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计算机系
62783054
经管学院
62795329
土木系
62783093
自动化系
62784871
公管学院
62788134
水电系
62783511
工物系
62782677
人文学院
62782848
环境系
62783196
航天学院
62783051
法学院
62781334
机械系
62784558
化工系
62788646
传播学院
62781114
精仪系
62785712
材料系
62783564
美术学院
62798170
热能系
62782993
数学系
62782620
核研院
62771089
汽车系
62783482
物理系
62783517
微电子所
62788906
工业工程
62794038
化学系
62781685
医学院
62782493
电机系
62783016
生物系
62785829
软件学院
62771436
电子系
62784883
高研中心
62789982
深圳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2603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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