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学院经研究决定,从2003级本科生开始,实行保留资格研究生制度。每年选拔1~2名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和能力的党员学生,保留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留学院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两年,期满后作为脱产硕士研究生全时攻读硕士学位。
2004级计划选拔1名。
现根据《美术学院2004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保留资格”的解释
1、保留资格即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保留时间一般为两年。被批准通过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要在本科毕业后,在学院从事两年的学生工作(如学生工作助理、专职辅导员等)或行政工作,然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2004级本科生即2008—2010年在学院工作,并作为2010级硕士生再次入校学习。
2、在保留资格期间不是学生身份,而属于学院工作人员,应积极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全心全意完成本职工作。对于保留资格期间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保留读研资格。
3、批准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需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录取工作按照《办法》执行,学生不能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在保留资格期满后,按推荐免试研究生所录取专业离职学习,身份由工作人员转为学生,不得转为在职攻读学位。如想放弃学习机会继续在现岗位工作者,需重新经招聘录用。
二、关于“推荐免试条件”的补充
1、申请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参照《办法》。
2、由于保留期间属于学院工作人员,要求申请者具有较高思想的觉悟,较强的责任心,对工作有较高的热情,认真踏实,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推卸责任。
3、保留期间主要从事学生工作或行政工作,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要求申请学生有较全面的素质,最好从事过相关社会工作。
三、关于“推荐免试程序”的说明
1、除《办法》所述流程外,申请者还须填写《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22日(周六)下午15:00之前与《清华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并交至教务办A335。
2、申请者需通过院推荐工作小组对推免资格的审核,并经过初试(面试),初试着重考察其在大学三年中综合素质和组织工作的能力,从申请学生中选取综合条件最突出者参加复试,9月24日下午组织初试。
3、申请保留资格学生的复试(面试)与其他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一并进行,成绩=前三年课程成绩(平均分数)×70%+初试面试×15%+复试面试×15%。
其他事项均与《办法》相同,未尽事宜由我院教务办负责解释。本补充说明和申请表可从我院主页
http://ad.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最新消息下载。
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7年9月19日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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