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期间,仲裁案件不断增多。我想为了保证公正性和说服力,可不可以对影响比较大群众呼声比较高的案件,比如er对boca的案件,由站务仲裁改为“陪审团"仲裁,具体想法如下:
1 怎么判断案件是否是影响比较大的案件,还是由站务根据群众的呼声判断决定,一旦决定
由“陪审团”仲裁,那么站务的作用就象欧美法律中的法官,不参加仲裁的过程,只是宣布仲裁的结果和量刑。
2 “陪审团”的组成。由于是影响力比较大的案件,所以诉讼双方一般也应该是知名的网友。可以由双方各选择若干名“陪审团”成员,成员可限定于版主范围和由站务决定的知名网友范围,去双方所选定成员的交集组成“陪审团”,如果双方的交集始终没有或者达不到人数要求,由站务在网友舆论监督下指定“陪审团”成员或者开启投票选出。
3 控辩双方分别向陪审团成员提供事情证据,并为自己辩护。
4 “陪审团”成员根据自己的判断投票,简单多数方获胜。
5 由站务宣布仲裁结果和量刑结果。
以上只是初步的考虑,还不成熟,希望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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