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就是条分界线,过了30人不能变,尤其是不能落价是吗?
其实,找另外的解决也是一种变相的放弃和落价。某种程度上这都是积极寻找当前最优解的途径。
所有途径都有优点缺点,全摆出来各人自己选就好了。
我唯一带个人偏向的看法是:可能多数人还是适合老套,新套没成多数也不是没原因的。不过我也承认这只是我的看法,并不强力维护它。
【 在 daturan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是个宣扬不婚不育的人
: 我说的是做事要讲性价比
: 30岁之前当然应该积极找对象了,人的一生能遇到个契合的对象是一种幸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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