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都是水木老人,小号借宝地求建议。
背景:男女认识五个月,欲婚。男35岁,女30岁。两人学历,薪水都差不多,皆中等长相。
男方体制内,西城小两居,市值约900万,京户京车,230万存款,来自南方山区农村,家庭较殷实,父辈在北京有房,口头表示送一套朝阳房给婚后居住。
女方私企,外地户口,租房,约40万存款,北方省会城市,普通城市家庭。
女方要求:1、卖掉小两居和朝阳房子(约1700万),买西城区一套四居,房本加两人名字。男方父辈不同意此方案。老人说自己是传统封建思维,喜欢儿孙满堂,只能等婚后生两小孩后才能赠送此房,否则只能居住。
2、卖掉小两居加双方存款做首付,双方贷款买一套三居,加两人名字。男方希望签订首付出资比例证明,女方不同意。
女方认为,希望方案1,最次也是方案2,但是男方想不通为什么不能同意签订婚前财产证明。
以上是客观描述,请大家评判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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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中肯建议,每一条我和她都看了。我是男方,身体很健康无任何毛病,本硕都是工科,很少接触女生,谈恋爱经验的确很少。
预祝大家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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