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意图有点太明显了,直接把婚前财产变为婚后财产,两个人相处太过算计了,比较顺理
成章的正常情况是,经过一段时间相处,男方主动提出更合适些,毕竟是人家的婚前财产,女
方主动提出确实不太合适.
【 在 usa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都是水木老人,小号借宝地求建议。
: 背景:男女认识五个月,欲婚。男35岁,女30岁。两人学历,薪水都差不多,皆中
: 等长相。
: 男方体制内,西城小两居,市值约900万,京户京车,230万存款,来自南方山区农
: 村,家庭较殷实,父辈在北京有房,口头表示送一套朝阳房给婚后居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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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dec0y FROM 123.11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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