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的房子是县城100万以下的房子,提这种要求,虽说不合理,倒也能理解。
现在对方是1700万的房,还包括人家父母的房子,此女竟能大言不惭。
本来她能找到这个男的,衣食无忧。婚后再好好攒钱,买个自己的房子。或者结婚很多年了大家真正感情稳定夫妻一条心了,卖了男方朝阳两居换个大点的房子,也不是不可。
现在认识了5个月,就已经敢要求把人家父母房子变成她的。真是又坏又蠢又贪心。男方居然还在犹豫。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给子女的房子一定要在自己名下。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私企40万吧,女的可能家里没钱,比如全靠自己的一年到头能剩十万块的攒了四年攒出来四十万。只是客观上说眼瞅着往大龄奔了,现如今又是这么个经济形势,如果不靠婚姻上车,那么短期内是当不上房主了,而且最麻烦的是岁月不等人。
: 至于男的没啥说的,要啥不缺啥的,可这人35了还没对象尤其找了这么一个还不撒手,不得不不善良的揣测一句,这是必有所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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