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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求建议,谁对谁错?
nancy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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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0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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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两方在哪边上班,如果住朝阳的房子离得近,那就先给居住权呗。如果都不近,那男方房子先留着,两人加上手里积蓄+贷款再买个离得近的房子,这不就共同财产了。
想当初,我们那会儿男方主动要求加名字,都没加,想要长远过日子,就不要太算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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